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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京东苏宁价格战:正游走于违法边缘
来源:新浪科技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作者:

      8月14日,一贯善于在微博上爆“猛料”的京东商城(微博)CEO刘强东将炮口对准苏宁国美这两家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卖场,宣布京东商城所有大家电将在未来三年内保持零毛利。

  刘强东的微博挑衅激起同行激烈反应,苏宁易购(微博)执行副总裁李斌、国美副总裁何阳青、易迅网先后发表声明称各自的家电产品都要比京东便宜。

  一时间,所有卖场都宣称自己的商品是最低价,电商价格战被推向史无前例的高度。有法律人士指出,电商网站无底线的价格大战正游走于触及法律红线的边缘。

 

进货价不一定等于成本价


  在我国,目前关于商品定价的规定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一条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否则,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京东商城今天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刘强东表示其商品所售价格低于进货价,没有法律问题。

  有律师向新浪科技表示,是否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一个最主要衡量标准是看商品售价是否低于成本价。但是,法律目前并未明确规定进货价即为成本价。成本价很明显不仅包含了进货价,还包含了诸如水电、人力等其他成本。

 

供应商:担心战火波及家电生产企业


  该律师进一步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战其实是企业之间展开竞争的正常手段,企业有权自主定价,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能起到调节作用,政府本不该过多干预。政府介入的初衷是防止那些依靠价格手段扰乱市场的不正当行为。

  而电商网站之间互相死磕,甚至放言“你敢卖1元,我就敢卖0元”。这种竞争方式已经扰乱了正常的市场,或已经触及法律红线。

  有供应商已经对此种行为表达了担忧,春兰空调今天下午向新浪科技表示,渠道商以低价进行长期血战,自身利益受损的同时,因低价需要,战火必然波及上游大家电生产企业,进而威胁到整个大家电行业的平稳发展,最终受害的必然是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下面四种情况中,即使销售价低于成本价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是销售鲜活商品;二是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是季节性降价;四是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很明显,电商之间的价格大战不属于这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

 

电商监管缺位


  电商网站激烈厮杀,到底是烟雾弹还是真刀枪? 易迅网CEO卜广齐今天下午连发数条微博,直指京东和苏宁国美的此次价格战实为营销策划。

  卜广齐认为,京东和苏宁易购上相同产品很少,消费者根本无法比价;这次所谓的价格战实为京东和苏宁在资本市场上相互攻击令对方无法顺利融资的行为。

  法律人士指出,电商网站接二连三的价格大战以及相互攻讦,反映出我国电商网站的监管缺失,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没有跟上电商网站的发展速度。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电商网站的法律法规,电商网站的监管主体暂时划归工商和税务部门。

  或许正如刘强东所说,这场电商价格战役只有政府部门出面才能解决。